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萤火虫网络电台灌水乐园2006版规(试用版)

本主题由 萤火虫网络电台 于 2008-5-22 04:17 设置高亮

萤火虫网络电台灌水乐园2006版规(试用版)


为了整洁灌水乐园的版面,方便大家浏览,请严谨遵守乐园的版规。谢谢合作

引用:


发贴基本规则




1..每人每天在水区不得发超过三个新主题,如有特殊需要多发,必须向版主说明情况。

2.禁止刷屏,发空贴,垃圾贴,不得一贴重复发,回帖不得超过三连。(quote除外)

3.禁止使用以下帖子主题格式:(1).公告;(2).严重警告。

4.禁止发布任何色情,反动,政治性过浓,损害国家利益,侮辱诽谤他人或诋毁论坛及会员的言论。

5.禁止发布其他网站,论坛等的广告。
引用:

对于刷屏等定义




1.刷屏:多次无意义回复,扣分处理。

2.连贴:在一般情况下连贴不能超过三贴,如特殊情况(网络卡多回了,确实是因为聊天连贴过三等例外)。

3.纯水:感谢支持,支持,灌水,路过,飘过等一律算纯水,均做删贴处理。

4.混水:无意义回复,故意三连等,均做删贴处理。
引用:


惩罚规定




违反以上发贴规定的,版主将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

一,提醒;二 警告;三 锁帖;四 删贴;五 扣分; 六 删ID或封IP

1. 对于恶意灌水,发无意义的新帖或回帖者,若警告无效一律扣分,情况严重者删ID

2.对于发过多主题贴者视情况锁帖或者删贴,扣分处理。

3. 对于出现人身攻击话题的帖子,一律锁贴,并回收帖子。
[ 本帖最后由 a2ei3joqw 于 2006-12-18 21:55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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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先支持一个好了,嘿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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